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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5 年 3 月 20 日日本地下鐵發生了由奧姆真理教主麻原彰晃所主導的「沙林毒氣事件」。之後,村上春樹訪問數十位受害者,寫成《地下鐵事件》一書。

豐田清晨 6 點半走出澀谷的秘密聚會所,坐著高橋所開的車駛向日比谷線中目黑車站。以途中買來的《報知新聞報》把 2 個沙林的特賣會團購熱門商品塑膠袋包起來。

他被指定搭乘的是,7 點 59 分發的往東武動物公園的電車。車次編號是 B711T。豐田上了第一輛車,坐在靠近門的座位。電車和平日的早晨一樣,擠滿了正要去上班的人潮。對於在那裡共乘的大多數人來說,1995 年 3 月 20 日可能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。並沒有什麼特徵,只是人生中的一天而已。豐田把帶來的包包放在腳邊,悄悄把用報紙捲著的沙林袋子拿出來,移到地上。

豐田搭乘那班電車只有很短的時間。只有 2 分鐘。當電車由中目黑開出而在下一站惠比壽站停車時,豐田便毫不遲疑地用傘尖刺了幾次沙林袋子,就那樣站起來下了電車。並且快步走上階梯,坐進正在外面待機的高橋的車子裡。一切都順利地,依照預定進行。簡直就像用尺在白紙上輕快地畫出一條筆直的線一樣。

在開往澀谷聚會所的車中,司機高橋出現沙林中毒症狀是唯一的失算。大概是被附在傘尖和豐田所穿衣服上的沙林液體所影響。但從惠比壽到澀谷目的地已經近在眼前,而且並沒有發生什麼具體的妨礙。

豐田所刺破的 2 個塑膠袋都穿洞了,900 毫升之多的沙林液體全部不留地溢出地板上。從六本木一帶開始第一輛車內的乘客們開始感覺異常,在快到神谷町之前達到恐慌的頂點。人們爭相打開窗戶,即使這樣依然無法阻止被害。許多人倒在神谷町的車站月台上,被救護車送往醫院。死者 1 人,輕重傷者達 532 人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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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產淡水量討價還價 麥寮海淡廠環評終完成

2018年08月01日 上稿編輯: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

20年前台塑六輕在四期擴建的環評中承諾自籌水源,卻直到2013年才定調要建海水淡化廠,麥寮海水淡化廠的環評今年3月通過初審後,1日在第335次環評大會確認通過。雖然已有3年內完工的共識,但對於生產量卻有所爭執。最後以每日產淡水8至10.5萬噸,全年產水量1700萬噸以上做結。

在小組的結論中,小組要求缺水時需以高載運轉以達日產10萬噸海淡水、3年內完成興建營運等。不過六輕當時卻表態只願承諾全年產量1700萬噸,不願承諾枯水期每日10萬噸。當時六輕表示,枯水期也不見得每天都沒有天然水可用,因此主張不需強制每日的產量。但小組與環團卻認為,此案一開始就是為了六輕不要在枯水期使用農業用水而來,怎可又推翻這個前提?因此只願扣除不可抗力因素的條件。這個運轉量的爭議,隔了半年在大會繼續互不相讓。

截取自《麥寮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》。

六輕在這次大會提出,要求將環評結論從「要求枯水期日產淡水量10萬噸」修改為,排除不可歸責六輕或不可抗力因素,每年2到5月及水利署認定水源不足的期間,每日產淡水7至10.5萬噸,全年產水量1700萬噸以上。

六輕副總吳宗進表示,海水淡化是高能耗製程,對環境並非友善,若是2到5月時集集攔河堰水量充沛,就不應該要求每日滿載運轉,這樣等於把珍貴的淡水流入海中,卻再把海水取回製成淡水,反是浪費電力、增加碳排,因此六輕仍要求枯水期水量充沛的時候,可以降低海淡廠操作量。且若是將日產淡水量訂死為每日10萬噸,將造成六輕每天產出若超過或不足,都要面臨罰款與法律責任。

經過來回的討論後,最後結論下為,每年2到5月、及6到1月水利署認定水源不足期間,排除不可歸責開發單位的因素,月平均日產淡水量為8到10.5萬噸,比起六輕提出的7至10.5萬噸提高;全年產水量仍維持1700萬噸。

鑿成海水淡化設備無法正常操作的「不可歸責於開發單位」因素,則定義為海水水質超過處理系統閥值、颱風地震等天災、供電異常、設備忽然異常與其他。

此外,對於六輕打算把滷水與溫排水匯流混合後排入海中,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,還是希望能夠評估回收再利用,不要直接排到海裡。至於對近海漁業的潛在衝擊,林彥廷也建議盡量不要用化學物質清除管線中的藤壺、幼魚等,希望用水刀、氧氣或其他對環境影響較輕微的方式處理,並應設立海洋的連續監測站,監督後續海淡廠對海洋的衝擊。但並無獲得採納,滷水排放口將使用青鳉魚進行生物急毒性檢測。

反對深澳電廠 新北市正式展開訴願 詹順貴質疑市府適格

2018年07月18日 上稿編輯: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

3月中環保署環評大會,在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於表決平手後投下「關鍵一票」後,通過了深澳電廠環差案,後續引發了各界爭議;先是有民間團體提出訴願,接著新北市政府18日亦與義務律師陳憲政等十多位律師團宣布,正式展開訴願程序,隨即由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親自將訴願書送到環保署。

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,新北市不滿,環評大會在台電未詳盡說明深澳電廠對環境的影響下,就強行通過,因此啟動訴願、行政訴訟等程序。訴願是行政訴訟前的先行程序,流程將是新北市向環保署提出訴願後,約在一個月環保署會提出答辯,新北市再回應;雙方如無共識,將展開行政訴訟。

昔環境律師今挨告 詹順貴:新北市府作秀過頭

面對新北市府的宣戰,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,理解並尊重新北市府作法,既然大家關心此案,再檢視一次也無所謂,但他認為深澳案的環評過程嚴謹,只有太嚴沒有太鬆。

副署長詹順貴則表示,尊重新北市府,但他認為新北市府是公法人,既不是環評結論的相對人,也不是自然人,在地居民才可以主張會影響健康而建立利害關係,新北市府作秀過頭,將來若遭行政院法規會以利害關係無法建立而駁回訴願,他質疑新北市政府又會混淆視聽說是護航。

以深澳海岸風光做為記者會的背板,劉和然強調,深澳電廠破壞當地景觀、更對市民造成無形的傷害健康。劉和然批,在3月14日環評大會表決通過深澳案後,各界提出不宜興建的理由,但遺憾的是,在5月9日環評大會的台電補報告案中,台電仍無具體作為,資料與之前沒有太大不同,面對環委有提出質疑才拿出來補充,顯示刻意有資料卻在環評程序中不發,而環評大會仍是放行,後續也一直等不到經濟部、台電自行撤案或提出改善。最後環保署仍在6月28日正式公告環評結論生效。讓新北市府相當失望,也決心展開訴訟。

劉和然表示,新北市長朱立倫早已表態,「新北市不反對蓋電廠,但是反對高污染的燃煤電廠」,但中央這段時間卻刻意聽不到各界反對意見,更陸續提出「乾淨的煤」、「跟燃氣差不多」、「不要中電北送」等說詞來自我催眠。但是,「台灣的電到底夠不夠」中央卻一直不說清楚,一下說深澳電廠是為了減低中電北送、一下行政院長賴清德又說「台灣的電不是不夠,是剩不夠多」、台電又說「也曾有北電中送」,地方政府與民眾等不到真相,也等不到中央的善意跟良知。 義務律師:環評大會官派委員未迴避 是重大程序瑕疵

新北市政府的義務律師團團長陳憲政指出,3月14日環評大會當天,出席的機關代表高達5人,深澳為台電的案子,台電是國營企業,機關代表卻沒有迴避,且在表決8比8的狀況下,由詹順貴做出修正後通過的決定,是程序上重大瑕疵。

陳憲政更表示,深澳電廠與瑞芳保育區重疊、是海岸一級保護區等都依法不得開發,還有當時環評委員鄭明修等質疑珊瑚移植沒有成功案例並不可行、堤防對深澳灣生態的影響等,都沒有完成確認及協商。劉和然批,當時環評好康報報發燒好康大會應該要求補件再審,但是卻做出通過後再補件,根本是想要「頭過身就過」。

深澳通過環評是在2006年,2018年通過環差案,兩者已相距了10多年;陳憲政指出,資料,當時的資料不應該直接拿來這時候用,當時也沒有健康風險相關調查,但環保署卻以新計畫有減輕環境影響、且期間有拆除舊電廠的工程為由,讓深澳案不需重做環評或展開環現差去重新調查。

「對深澳灣來說就是全新的計畫。」陳憲政認為,海事設施從原遭激烈反對的蕃仔澳灣移到深澳灣後,對網友一致推薦CP值超高深澳灣的生態當然是全新的新計畫,不能說有減輕。

劉和然重申,新北市將來會以「不核發」生煤許可來反制深澳電廠。他的解讀是空污法修法後,所可能影響的生煤許可審核只限於既有電廠展延,新設電廠的核發還是在地方政府手上。詹順貴則表示,這的確是新北市府的權力,而新北市府過去一再揚言不會核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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